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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News) 轉知:端午佳節將至,重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應確實遵守「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以維護本府廉潔形象,請查照。
轉知:端午佳節將至,重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應確實遵守「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以維護本府廉潔形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本規範旨在建立本府員工正確倫理觀念,避免與有利害關係者因不當之餽贈、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可能影響公務執行公正性之行為,損害本府形象。又本(114)年端午佳節將至,參照往年廠商等送禮、邀宴行為較為頻繁,且近期本府人事陞遷異動,亦屢見有餽贈高價花籃予當事同仁情事,請各機關(單位、學校)確依本規範相關規定辦理並加強宣導,亦可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址: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源,學習廉政倫理等相關價值觀念。
三、另本府為鼓勵員工拒受餽贈訂有「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拒收餽贈敘獎原則」,凡拒受餽贈財物達新臺幣3000元以上並登錄廉政倫理事件者即達得敘獎標準,亦請鼓勵並宣導所屬同仁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