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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檢附相關學歷證件)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者。(檢附相關學歷及工作證明)

()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
(
)歡迎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報名。
(
)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

二、僱用期間:本職缺為列入110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任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本校通知上班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身心障礙特考三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報到分發前1日止,期滿即無條件解僱。

三、工作待遇: (若有調薪,以公文為準)

()薪資:月支報酬34,916元。

()約僱人員之給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四、工作項目:

()辦理文書業務。

()辦理出納業務。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中興國民小學(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40)

六、應徵方式:

意者請備1.履歷表(附照片)2.畢業證書影本。3.高中畢業者請繳驗六個月以上訓練或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4.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5.身心障礙者請繳驗身心障礙手冊影本。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於公告期間內(1091118日起至1091127日止)逕寄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40(基隆市中興國民小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應徵幹事職代約僱人員」;或將資料E-MAILclwwmh@yahoo.com.tw,並請來電確認(02-24225038 #50張小姐),逾期恕不受理。本校先行書面審核應徵者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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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基隆市[201]信義區信二路40號

電話 :02-24225038  分機 : 10(教務處)   分機 : 20(學務處)  分機 : 30(總務處)  分機 : 50(人事室)  分機 : 55(會計室)   分機 : 60(幼兒園)  

傳真 :02-24225038   分機 : 81(學務處)  分機 : 82(教務處/總務處)

意見信箱:aa6390@gm.k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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