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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一般性原則為「禁止歧視原則」、「兒少最佳利益原則」、「生命權、生存及發展權」及「尊重兒少表意權」,為兒童權利公約重要內涵與價值,亦為人權教育重要實踐目標,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規定,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性別平等、人權、環境...等議題,必要時由學校於校訂課程中進行規劃,爰此,請各校於設計編擬人權教育相關課程計畫或學校宣導活動時,能適時融入CRC一般性原則概念,讓人權教育更加多元豐富。

課程與活動設計相關資源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整合資源平台(CIRN)/領域議題/人權教育/教學資源、世界人權日教材包,連結:https://cirn.moe.edu.tw/Module/index.aspx?sid=1126。
(二)基隆市友善校園資訊中心/學務工作/人權教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宣導媒材或自製宣導教學媒材,內有兒童權利公約介紹及各校創作之「兒童權利公約一頁式懶人包」、「衛服部社家署兒少反歧視案例彙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宣導手冊」電子檔提供下載運用,連結:https://friendly.kl.edu.tw/183。
(三)CRC資訊網/教育宣導/教學資源,連結:https://crc.sfa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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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基隆市[201]信義區信二路40號

電話 :02-24225038  分機 : 10(教務處)   分機 : 20(學務處)  分機 : 30(總務處)  分機 : 50(人事室)  分機 : 55(會計室)   分機 : 60(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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